10月26日,咸宁银保监分局发布处罚通告: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因员工违法发放贷款,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和禁止终身从事银行工作。
对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姜功平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方良贝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显示,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员工违法发放贷款,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三)项,对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姜功平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方良贝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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