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以及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湖北当阳农商行日前被湖北银保监局处罚如下:
湖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周正国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一、 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 三、以信贷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四、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五、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形成不良。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13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2月23日 |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