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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美丽长江 湖北5年审理涉长江一审刑事案件5535件

护航美丽长江 湖北5年审理涉长江一审刑事案件5535件
2022-11-25 09:19:09 来源:新华网

护航美丽长江 湖北5年审理涉长江一审刑事案件5535件

2022年7月,宜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宜城市人民检察院诉某行政机关未履行查处河道违法建设法定职责公益诉讼一案。当天,宜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行政执法机关、乡镇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等旁听庭审。新华网发

新华网武汉11月24日电(连迅、蔡蕾)近年来,湖北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22年10月,湖北法院共审理涉长江一审刑事案件5535件。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度)》,同步发布了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白皮书说,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湖北法院系统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长江生态走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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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雾渡河镇西北口村,审理一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新华网发

白皮书显示,湖北法院依法审理长江流域水环境与水资源民事案件,2018年1月至2022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理涉长江一审民事案件6883件。湖北法院依法监督环境资源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018年1月至2022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理涉长江一审行政案件6835件。湖北法院依法审理涉长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016年至2021年12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及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914件。湖北法院主动支持生态行政主管部门针对长江生态保护开展的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工作,近年来审理涉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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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冶法院举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为保安湖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区投放鱼苗1.8万尾。新华网发

白皮书说,湖北省高院依法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已形成省法院环资庭指导、5个中院环资庭集中管辖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个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N个审判团队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1+5+10+N”环资审判专门化体系。全省法院依法推进审判队伍专门化,结合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审判管理扁平化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的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组建了包含630多名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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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法官来到涨渡湖小学,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新华网发 李金星摄

同时,湖北法院大力开展部门间协作联动。湖北省高院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的意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衔接。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行政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协商机制,每年召开协调座谈会5次以上,为形成长江大保护法治合力提供制度保障。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跨区域流动性、不可分割性以及系统一体化等特点,湖北法院还积极推进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际互联互通、跨区域协作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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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执法单位,巡江登船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传。新华网发

“让长江留住绿水青山,让民族记住乡愁诗意,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表示,湖北法院系统将坚持保护发展与治理环境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行、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打造长江流域司法保护的“湖北样板”,为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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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