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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消费安全底线 召回制度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坚守消费安全底线 召回制度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2020-04-09 10:11:48 来源:国际商报

为了让宝宝睡觉时不滚落床下,很多妈妈会选择儿童床护栏,而这类在父母眼中的“护娃神器”却成为“宝宝杀手”。近几年,宝宝因为被护栏卡住窒息身亡的事故时常发生,因此这款产品成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召回公告的“常客”。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2019年,实施召回434次,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651.55万件。从产品类别看,2019年召回数量较多的是儿童用品、电子电器、文教体育用品、食品相关产品。

为公众提供消费预警提示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逐步实现缺陷产品召回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向全社会公开,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

缺陷产品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举措。2004年3月15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标志着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此后16年间,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召回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召回力度不断加强,为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立下了“汗马功劳”。

2016年,国家正式出台《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弥补了召回制度在一般消费品上的“缺位”。2019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据《规定》当中对消费品的定义,包括家电在内的家庭日常生活中购买使用的消费品均受其制约,更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儿童用品是消费品召回“重灾区”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倒逼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产品质量得到实质性提升。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消费阶段的维修和赔偿机制以外,召回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消除潜在消费隐患的得力工具。

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根据《通告》,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992次,涉及缺陷车辆7578.01万辆,生产者因召回而投入直接费用总计约580亿元。在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同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通告》显示,2019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1万余件,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占30.22%,比上年增长12.55%。全国56家监测点医院收到产品伤害案例20.7万例,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家用日用品等产品的伤害占总伤害的62.17%。国家缺陷信息采集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品缺陷线索1412条,主要涉及电子电器(占65.72%)、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占2.05%)、儿童用品(占1.84%)。

在消费品召回方面,2019年,我国实施召回434次,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651.55万件,分别比上年下降41.11%和63.09%。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2262次,涉及缺陷消费品6502.55万件。

从消费品召回产品类别看,儿童用品仍然是“重灾区”,2019年召回数量达193次,涉及产品272.81万件;紧随其后的是电子电器,召回数量达81次,涉及产品168.04万件。

从缺陷原因看,设计问题、制造问题、标识问题是主要的三大问题。其中,2019年因设计问题召回达289次,涉及产品490.62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122次,涉及产品72.24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23次,涉及产品88.68万件。

根据《通告》,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将以传统汽车、新能源车、智能汽车、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为重点,在做好案件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监督的同时,努力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研究、行业指导五个方面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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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