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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延期交房到“违规交房”,汉南绿地城究竟怎么了

从延期交房到“违规交房”,汉南绿地城究竟怎么了
2022-04-02 14:05:17 来源:中华网湖北

近日,有汉南绿地城二期一区的业主在城市留言板投诉:汉南绿地城二期一区何时复工,自去年9月延期至今,屡次说的交房日期迟迟不兑现。

从延期交房到“违规交房”,汉南绿地城二期究竟怎么了

从延期交房到“违规交房”,汉南绿地城二期究竟怎么了

3月31日,又有汉南绿地城二期一区的业主在城市留言板投诉:汉南绿地二期一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应竣工证明的情况是否有权交房?

短短一个星期,投诉内容由“何时复工”变为“违规交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业主反映,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后因疫情影响开发商发布了延期三个月交房的通知书,但到了交付日期开发商再次爽约。直到2022年3月30日,业主突然收到开发商通知,将于2022年3月31日收房,于是便出现了上文所述的“短短一个星期,投诉内容由何时复工变为违规交房”。

业主为什么认为开发商违规交付呢?业主总结了以下4个问题:

1、绿地城交房仅提供了《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封面,未提供其他《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因此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出示这些证件。

从延期交房到“违规交房”,汉南绿地城二期究竟怎么了

2、汉南绿地城二期一区目前实际供电为临时用电,经业主现场查看临电配电柜有发生过火灾事故的痕迹。临时用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3、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第十一条:逾期(交付)超过90日后,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贰(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然而,在2022年3月31日汉南绿地城二期一区现场,绿地城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业主:将按照万分之一的标准进行赔付。开发商对此的解释是:只认可装修违约,不认可毛坯违约。业主则对这个解释非常不满。

4、早在2021年9月5日,业主会同汉南区房管局人员和汉南绿地相关人员进行过沟通,绿地向业主发出了《业主告知书》,其第二条关于延期交付赔付问题承诺:车位抵扣券和物业费抵扣高于现金赔付(即如果届时开发商无法进行现金赔付,而是用车位券或者物业费抵扣,那么实际赔付金额应高于现金赔付金额)。

从延期交房到“违规交房”,汉南绿地城二期究竟怎么了

然而,在2022年3月31日汉南绿地城二期一区现场,绿地城相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这一条款。

今天是交付第一天,据业主反映,仅有少数业主收房,多数业主没有收房。业主认为应真正达到竣工验收的标准才能交付,尤其是临时用电这一条,由于存在安全隐患,即便收房了业主也根本不敢住进去。

另外,物业费也应该等真正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时才能收取,而非从4月1日便开始收取。关于延期交付违约金,应该按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赔付至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那一天。(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风云武汉、传播一点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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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