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分行日前被处罚。处罚结果如下:
荆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荆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荆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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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佘爱平、彭钧、王伟、邓泽兵、周燕、 黄健、刘强、王万海、童鹏程、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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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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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何志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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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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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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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予以罚款30万元; 对责任人佘爱平、彭钧、王伟、邓泽兵分别予以禁止终身从业银行业工作,对责任人周燕、黄健、刘强、王万海、童鹏程、向兵分别予以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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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荆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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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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