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办理展期业务,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处罚结果如下:
宜昌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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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黄海蒙、向立群、简巍、李东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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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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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李传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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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一、违规办理展期业务; 二、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授信超资本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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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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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对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60万元; 对责任人黄海蒙、向立群、简巍、李东伍分别予以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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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宜昌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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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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