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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管住“微权力” 亮剑“微腐败”

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管住“微权力” 亮剑“微腐败”
2023-06-02 09:51:44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湖北省鄂城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贯穿于日常监督之中,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殡葬服务、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微工程项目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常态化推进点题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村(社区)干部是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鄂城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采取典型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现场等多种方式,分类警示,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同时立足基层治理新实践,创新监督形式,主动作为,靠前监督,督促村(社区)干部规范用权,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

“村级监督人员不愿监督、不会监督是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中亟需破解的难题。我们督促区民政局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采取‘理论培训+专题辅导+现场交流’方式,指导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在去年年底的现场交流会上,该区碧石渡镇李家境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向村委会及全体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村民代表评议。今年以来,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重大事项监督5次,根据实际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有效促进李家境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是某个部门的“独角戏”。聚焦村(社区)干部行使权力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该区纪委监委采取多部门联合、“室组地”联动、镇(街道)村(社区)衔接等监督方式,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同时督促各地村(社区)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公开流程图,让监督更“阳光”。

鄂城区纪委监委还探索制定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整合基层各方监督力量,明确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村级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完善组织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基层监督质效。

“‘蝇贪’虽小,影响极坏。下一步,我们将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持续探索精细化、规范化监督新模式,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发展。”鄂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曹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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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