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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适用民法典判决的首例冷冻胚胎返还案宣判

湖北省宜昌适用民法典判决的首例冷冻胚胎返还案宣判
2023-02-10 09:38:43 来源:新华网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了一宗一对夫妻诉某医院返还冷冻胚胎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是湖北省适用民法典判决的首例冷冻胚胎返还案。

2019年,夫妻俩在宜昌市某医院先后取卵7枚,将其中4枚胚胎委托医院保管。

后来,因生育需要,夫妻俩要求医院返还代为保管的4枚胚胎。医院以保存要求高、有医疗道德风险为由予以拒绝。王先生夫妇遂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医院返还4枚胚胎。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夫妇基于生育需要,到医院接受手术,并将4枚胚胎冷冻保存于医院,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法院认为,法律并未禁止向胚胎的权利人交付胚胎,且在无证据证明原告有欲实施买卖胚胎和代孕等有违伦理、法律的行为的前提下,原告基于正当权利要求医院返还冷冻胚胎,并无不当,医院应当将案涉4枚冷冻胚胎予以返还。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判令这家医院将王先生夫妇冷冻保存的4枚胚胎予以返还。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执行到位。(记者宋立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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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