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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司法局“八个更加”交出2022年立法工作亮眼成绩单

荆门司法局“八个更加”交出2022年立法工作亮眼成绩单
2022-12-21 09:22:30 来源:荆门司法局官网

有“良法”,方能“善治”。2022年,荆门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克难奋进,圆满完成年度立法任务,硕果累累,立法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一是统筹督办更加有力。科学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聚焦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供给质效。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充分论证基础上,拟定《荆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先后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4次会议、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施行,配套制定立法任务分解表,拧紧责任链条。组织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2次,指导起草部门制定立法工作方案,做到任务、班子、人员、经费、时间“五落实”,指导起草部门做好起草阶段的调研论证、参阅件编制、征求意见、草案送审稿报送等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推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

二是审修数量更加庞大。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按下立法“快进键”,跑出立法“加速度”,全年审修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即《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推进预备项目2部,即《荆门市重要大气污染源管控条例(草案)》《荆门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修市政府规章草案3部,即《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草案)》《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审修工作涉及领域点多、面广、量大,审修数量是往年的近3倍,创历年之最。

三是立法过程更加民主。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全过程民主落实落细,凝聚立法共识。通过荆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等线上线下方式发布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时间不少于30日;克服疫情的影响,综合采用走访、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书面发函、座谈、咨询评估等多种形式,征求各地各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把召开专家论证会作为法规规章草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的必经环节,全年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5场次。

四是立法协调更加高效。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统筹、副秘书长具体协调、市司法局指导、起草单位负责的立法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涉及重大体制和利益调整、重大立法争议的项目,避免立法项目因分歧争议较大久拖不决。在政府规章《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中,针对概念界定、主管部门职能配置、道路退让红线区域停车设施管理方式、擅自设置道闸、路桩、地锁等障碍物行为的处罚措施等重大疑难问题,市司法局加大协调把关力度,对各方分歧较大的事项,及时提请市政府领导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统一各方面意见,确保按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是立法节奏更加紧凑。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确定的立法进度,为每个立法项目量身定制进度表,职责到人,任务到天,倒排工期,7个项目同步叠加压茬推进。《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份新增立法项目,从起草、审修到政府审议仅有3个月时间,且该项目是我市首个区域协同立法项目,无现成经验可循。市司法局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主动对接市水利湖泊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家起草团队,积极联系荆州市司法局学习借鉴立法经验,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协商立法相关问题,确保条例草案原则、框架、思路等符合协同立法方向。9月-11月,市司法局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打通环节,加班加点,密集安排调研、征求意见、审修、评估论证等工作,在落实法定立法程序的同时加快立法节奏,11月下旬,顺利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11月30日,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这一法规项目的过程中,见缝插针、同步推进《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其他立法项目。

六是立法实效更加突出。在法规规章草案组织起草、审修过程中,锚定立法重难点问题,科学设计各项制度条款,字斟句酌,精雕细琢,锲而不舍,精益求精,用“匠心”打磨每一个条款,尽量体现荆门地方特色,同时确保体例精简、用语规范、务实管用。《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小切口”立法,短小精悍,简化章节,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聚焦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增强靶向效应,提升立法效果。《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修订后,对政府部门职责进行优化配置,对停车场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简化,取消罚款事项2项,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是立法形式更加多样。统筹运用“立新”与“改旧”等多种立法形式,除新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外,对现行有效的4部法规、1部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改与上位法不相一致、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款,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7月份,提请市政府对规章《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确保法治统一、政令畅通。10月份,以市政府议案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提请对《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荆门市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4部法规进行修改,重点修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条款,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部门名称进行修改。

八是立法队伍更加壮大。为应对立法任务剧增带来的挑战,市司法局采用专职人员与跟班学习人员相互补充的方式充实立法力量。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遴选1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法学专业同志到立法科工作,目前立法科有3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1名,法学本科生1名。5-10月份,安排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核的同志到立法科跟班学习,有效补充人员力量。对全市承担立法起草任务的部门法规科人员加强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工作交流、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立法能力。注重发挥立法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发挥高校、党校、法学会、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市内外法学理论和实践领域专家的作用,借智借力提高立法质量。(立法科 梁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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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飞)